南城回民中學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應急預案
消防、用電、燃氣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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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用電、燃氣安全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消防安全方面所引發的緊急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職員工、在校學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確保學校的財產萬無一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 加強領導,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學校組織成立消防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 長:陳根杰
副組長:劉新甫 陳玉虎 朱增偉
成 員:劉軍旗 陶義學 馬建業 陳玉虎 李立軍 溫伍
劉立強 段文會
1、領導小組職責:
(1)掌握師生思想動態,注意化解影響安全穩定工作的矛盾。
(2)對師生進行維護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意識。
(3)把提高思想認識作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點,把嚴肅對待事故隱患當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實。
2、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部門要重點做好安全穩定工作,實行維護穩定工作責任制。
(2)要把防火作為安全工作重點,樹立保證安全也是服務的重要目標,做到持之以恒,警鐘長鳴。
(3)要加強對住宿學生進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項活動之中,在新生入學、新學期開學時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在節假日和特殊時機進行有針對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工作落實到位,抓好制度落實。
(5)各部門要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并通過會議、談話等多種手段來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憂患意識、防控意識。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條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1)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禁用液化煤氣和煤爐、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對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時更換,滅火器要及時更換滅火劑,搶修、搶救器材要處于良好待用狀態,將防火、滅火建立在科學的技術保障條件下,將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第三條預防措施
1 、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 、學校應當成立校義務消防隊伍,選拔身強力壯的老師擔任隊員(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制定繪制消防平面圖,樓張貼掛緊急疏散路線圖。寄宿制學校應當每個樓層都要有兩個通道,樓道懸掛應急燈,學生宿舍樓口張貼緊急疏散路線圖。
3、學校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4、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鐘”撲救。新生到校報到后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6、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第四條 防火預案
發現火情后,要保持冷靜,明辨方向和火勢大小,火災剛發生時,可視火勢大小,用滅火器、自來水等在第一時間滅火,同時呼喊周圍人員參與滅火和報警,迅速判斷危險地點和安全地點,盡快搬離險地。值班教師首先引導學生進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爭把火控制、撲滅在初期階段。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到達現場并通知相關的各部門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手。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工作人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
發現火災呼救并向學校領導報告,由學校領導視火情情況決定是否向“119”報警,晚間和節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員決定報警與否。
第五條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 "119" 電話報警,同時報教育局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和業務科室。
2、立即切斷著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同時由受過訓練的教職工進行三分鐘火災緊急撲救。如三分鐘不能撲滅明火,則迅速撤離。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學校的利益,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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