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綜合量化評估方案
為規范我校管理,完善評估機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積極開展教學研究,提高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學校考核項目
一、職業道德。10分
1.師德學習5分。 依據師德學習情況賦分。
2.民主測評5分。 由全體教師民主打分。
3.出現教學事故、安全事故、有違反職業道德行為、頂撞領導、同事之間鬧矛盾等造成惡劣影響的,本項職業道德計0分。
二、工作態度。10分
由校委會成員按10、8、6三檔打分,取其平均分
三、工作考勤。10分 (實行扣分制,扣完后可以繼續扣)
1.由學校制定考勤制度執行。
2.本學期曠工超過一周的,本項計0分。
四、工作量。10分
課時工作量:主科指語數英,常識科指主科以外的學科。根據課時決定。有其他兼職的加入課時中。主課10分,副科8分,兼職根據工作量加分,總分不能超過10分。
五、班級管理。10分
由學校制定評分細則執行,要納入安全、衛生等方面;非班主任根據所任教班級的最高成績和最低成績的平均分乘以 85%計入。
六、教學能力。(50分)
主要是根據每學期對任課教師的聽課評課結果以及學困生轉化程度,算出相應的得分
七、獎勵加分。(以原始證件或發文為準,同一項目不重復加分,只記最高獎次;)
論文、課件、案例獲獎、教材編寫、實踐作業制作和發表文章等。市級一二三優秀等獎分別計4分、3分、2分、1分;
課題研究。(按課題數累加,按本學期內的計算,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及50%的)
新立項每項記3分,新結題每項記5分。
在研課題,縣級及以上每項計2分;鎮級課題每項計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