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換發流程
簽發機構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完整情況,按當事人換發原因核定相應材料(換發申請表)予以換發。換發后原件由簽發機構歸檔保存,并做好換發登記。
申請換發,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出生醫學證明換發申請表:父母雙方簽字、按手印;
二、原出生醫學證明;
三、父母雙方戶口及身份證復印件;
四、未辦理戶籍手續的申領人需要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出具未落戶證明,審核后換發出生醫學正副頁,已辦理戶籍手續的只換發出生醫學證明正本;
五、資料齊全的當日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