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省的前三十批涉及我市21件群眾信訪舉報件,已辦結19件,正在辦理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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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第30批 1 |
D2HB202204210025 |
4月17日舉報人來電反映:對編號為D2HB202203260052與D2HB202203260048的反饋結果提出質疑,1.實際破壞面積為1000余畝,并非反饋中顯示的約130畝;2.反饋中顯示“該地塊于2002年至2005年分三次將該地塊對外發包,并簽訂沙荒地承包合同”,舉報人反映實際時間為2002-2013年,王某民為逃避責任而簽訂合同,實際受益人與責任人均為王某民;3.反饋中顯示“該地塊于2009年已經恢復耕種,同時現場核查也未發現傾倒建筑垃圾現象。”,舉報人反映2009年期間仍存在挖沙行為,未復耕,且在3月29日信件中提供了2020、2021年王某民傾倒建筑垃圾并用黃土掩蓋的視頻。舉報人認為當地政府包庇他人隱瞞事實,反映內容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
定州市息冢鎮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8日,定州市組織人員進行現場調查: 1.關于“實際破壞面積為1000余畝,并非反饋中顯示的約130畝”的問題。被舉報地塊位于定州市息冢鎮王宿莊村西南,經“國土云”測量,實測面積約855畝(其中涉及王宿莊村沙坑面積341畝,息冢鎮流駝莊村514畝),已全部復耕,王某民任村支部書記期間發包145畝,剩余196畝為王某民任書記之前發包。 2.關于“該地塊于2002年至2005年分三次將該地塊對外發包,并簽訂沙荒地承包合同,舉報人反映實際時間為2002-2013年,王某民為逃避責任而簽訂合同,實際受益人與責任人均為王某民”的問題。經查,王某民從2002年11月任王宿莊村黨支部書記,該村2005年、2010年3次發包沙荒地,王某民應負領導責任。王某民與沙場承包人王某平、陸某義、王某坡、王某、王某缺、王某青無直系親屬關系。 3.關于“該地塊于2009年已經恢復耕種,同時現場核查也未發現傾倒建筑垃圾現象,舉報人反映2009年期間仍存在挖沙行為,未復耕,且在3月29日信件中提供了2020、2021年王某民傾倒建筑垃圾并用黃土掩蓋”的問題。經仔細詢問王宿莊村支書,確認2010年3月王宿莊村將村南沙荒地約47.9畝,發包給王某缺挖砂,承包期為10個月,自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期滿后復耕。根據此合同確認存在挖砂現象,但于2013年10月已經復耕。王宿莊村在村南沙坑邊上留有約3畝地,做為本村建筑垃圾存放點。據詢問該村書記王某民,2020年、2021年確有村民在此存放點存放建筑垃圾,村委會及時進行填埋。 |
部分屬實 |
定州市息冢鎮黨委、政府對非法采砂實行“零容忍”,嚴管重罰,露頭就打。白天由鎮綜合執法隊巡邏,晚上由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進行夜查。責令息冢鎮、村兩級網格員將進一步加大巡邏力度,發現建筑垃圾隨意傾倒等問題,要第一時間處置。息冢鎮政府對主要沙坑進行實時監控,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并固定證據,為嚴厲打擊非法采砂奠定基礎,確保取締非法采砂行為,維護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加大垃圾分類處置知識宣傳,提升村民文明意識。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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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HB202204210020 |
定州市開元鎮東忽村村民匿名反映村支書尚某英在該村大量挖沙,村民多次向開元鎮書記胡某蓮反映情況,沒有解決。 |
定州市開元鎮 |
生態 |
2022年4月22日,定州市開元鎮組織人員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查,東忽村支部書記尚某英沒有在該村挖過沙子。開元鎮黨委書記胡某蓮也未接到過東忽村村民反映尚某英挖沙問題線索,不存在“村民多次向開元鎮書記胡某蓮反映情況,沒有解決”的問題。 |
不屬實 |
定州市開元鎮責令各村(社區)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管。鎮綜合執法隊24小時進行巡邏突檢和使用無人機飛檢,發現破壞耕地、非法采砂行為立即制止并上報,依法進行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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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HB202204210026 |
定州市開元鎮小油村、李油村村民反映:開元鎮黨委書記胡某蓮利用職務之便,于2020年到至今伙同小油村村主任劉某民在該村村承包地大量挖沙,胡某蓮等人還在開元鎮其它村,挖采基本農田數次,涉及面積幾十畝。 |
定州市開元鎮 |
土壤 |
2022年4月22日,定州市開元鎮組織人員進行了現場核查。2020年至今小油村承包地內未發現過違法采砂行為,只有定州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規模化沼氣工程及智能化屠宰工程項目建設現場曾經挖出過沙子,但均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沒有對外出售;在李油村等其它村未發現過挖采基本農田等行為。 1.經查,定州市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規模化沼氣工程及智能化屠宰工程項目位于小油村西南,該項目于2021年3月份開始動工,開槽挖設辦公樓基礎、后院沼氣池鋪設污水處理設施,并于2022年2月份在其廠區前院挖設消防池,挖出的砂子均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沒有對外出售。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對此事進行過調查并出具相關證明。 2.上述挖沙行為為建設項目單位自身行為,開元鎮黨委書記胡某蓮從始至終未參與,不存在胡某蓮利用職務之便,伙同劉某民在該村承包地大量挖沙問題。 3.開元鎮其它村未發現過挖沙行為,不存在“胡某蓮等人還在開元鎮其它村,挖采基本農田數次,涉及面積幾十畝”問題。 |
不屬實 |
定州市開元鎮責令各村(社區)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管。鎮綜合執法隊24小時進行巡邏突檢和使用無人機飛檢,發現破壞耕地、非法采砂行為立即制止并上報,依法進行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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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HB202204210021 |
定州市借治理河道之機,在唐河故道莊頭一帶大量拓寬河道,挖取河沙,破壞植被,非法倒賣河沙,從中牟取暴利,沿河南岸趙村、新莊子一帶,個別村干部私挖亂采,沙坑十幾米深,用村里垃圾進行填埋,使定州市西北方向沙塵嚴重。 |
定州市長安辦 |
生態 |
2022年4月22日,定州市長安路街道辦事組織人員進行了現場核查。 1.經現場核查,長安路街道莊頭段未發現大量拓寬河道,挖取河沙現象,未發現近期采砂痕跡。2.通過走訪座談和現場勘察,未發現趙村和辛莊子村干部參與私挖亂采,在兩個村內未發現十幾米深的沙坑,并用垃圾進行填埋現象。 |
不屬實 |
定州市長安辦將治理非法采砂納入千分制考核,要求鄉村兩級河長加大巡河頻次,同相關村簽訂整治非法采砂責任狀,明確村級責任。責成街道綜合執法隊、村“兩委”舉一反三,加大巡邏巡查力度,按照要求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的網格化管理,確保監督執法工作全覆蓋。二是充分利用微信群、公眾號、大喇叭、粉刷標語等方式積極向全社會宣傳河道采砂管理的有關規定。使群眾更進一步了解河道采砂管理的政策和規定,了解非法采砂的危害,公布舉報電話,調動群眾參與專項整治工活動的積極性,為河道采砂管理和整治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
已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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