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格管控餐飲服務單位承辦宴席活動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規范我市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杜絕因人員聚餐引起的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現將餐飲服務單位承辦宴席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防范集體聚餐風險。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格管控婚宴、壽宴、滿月宴、升學宴等聚餐活動,餐飲單位承辦宴席要嚴控就餐人數,承接桌數原則上不超過5桌,建議在包間就餐,隔位就座,確有必要使用大廳的,大廳餐桌控制在可容納桌數的50%。
二、嚴格落實報備制度。餐飲服務單位承接宴席超過5桌的,須在承辦宴席前一周內到所屬監管單位備案(建成區內餐飲單位到市場監管局備案、建成區外餐飲單位到所轄鄉鎮街道備案,空中快餐到所轄鄉鎮街道備案),由監管單位對宴席承辦方的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管理等進行現場核驗,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辦。
三、壓實餐飲服務單位主體責任。各餐飲服務單位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進店顧客戴口罩、測體溫、驗健康碼、行程碼等防控措施,發現體溫或健康碼、行程碼異常者立即上報,并按規定處置。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通風消毒。實行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就餐間隔距離保持1米以上。
四、嚴格管控食材源頭。禁止采購、飼養、宰殺活禽、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禁止未經報備私自采購進口冷鏈食品,禁止采購來源不明的食材。對于采購的食材,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追。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元旦、春節將至,各監管單位將持續加大對餐飲服務單位聚餐活動的監管力度,如發現不報備或不如實報備的、未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定州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市場供應與監管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