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加強定州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選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選聘單位及人數
定州市擬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3名,其中:定州市委黨校1名、定州市融媒體中心2名、定州市貿促會4名、河北定州中學80名、定州市第二中學8名、定州市人民醫院11名、定州市中醫醫院37名。
三、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間出生);選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間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5月28日至2006年5月28日期間出生)。
4.具備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要求等相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5.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國外留學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7月底前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職位要求的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的人員,須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
6.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選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選聘崗位專業課程大致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選聘崗位。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9.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10.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選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選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二)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內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我市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選聘方法和程序
選聘公告擬定于2024年5月21日,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amyh39.com)、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選聘報名網發布。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8日9:00 至6月3日17:00
繳費時間:2024年5月28日9:00 至6月4日17:00
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網址:定州市選聘報名網。
3.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應聘人員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選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具體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申請“報名號”,并預選應聘崗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寫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規范填寫和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清晰證件照電子版),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5)應聘人員“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進行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后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繳費按照網上提示步驟進行支付,報名考務費100元。繳費完成后請重新登錄報名系統,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6)應聘人員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資格審查時間、面試時間、體檢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7)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脫貧家庭應聘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應聘人員。退費具體流程為:先行報名繳費→提交審核材料→審核通過→退費。退費具體辦法:建檔立卡脫貧家庭應聘人員將本人身份證和原扶貧手冊拍攝為照片格式(含戶主和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城鄉低保家庭應聘人員將本人身份證和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拍攝為照片格式(含戶主和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在考試報名結束前連同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相關證明材料照片發送至電子郵箱:dzszpb2589823@163.com。經審核符合減免條件的,報名考務費將于報名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原途徑返還至繳費賬戶。
(二)資格審查
凡是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將由市招聘辦組織進行資格條件審查,醫學類和綜合類崗位審查時間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教育類崗位審查時間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點定在定州市人社局4樓410室。應聘人員應按照選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執業(從業)資格證、規培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職稱證)、學科方向證明、工作經歷及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若發現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嚴重弄虛作假的要追究責任。
(三)面試
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6月16日,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6月13日以后登錄定州市選聘報名網自行打印《面試通知單》,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面試根據應聘人員數量合理分組,報考同一個崗位的考生原則上分在同組同場進行面試。對于報名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依據報名情況由應聘人員進行現場抽簽分組,選聘計劃數平均分配至各組,每組按各自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組內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
報考教育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現行教材。試講時間不超過10分鐘。
報考醫學類和綜合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不超過8分鐘。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入選。
面試成績每半天張貼于面試考點學校門外,并在定州市選聘報名網發布。
(四)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按選聘計劃數1 : 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進入體檢環節應聘人員名單在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選聘報名網公布,體檢時間定于6月21日,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市招聘辦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個人檔案材料及相關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被考察人員應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其他相關材料。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成績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退役士兵(大學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隨軍家屬,殘疾人,學歷(學位)較高者。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amyh39.com)、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選聘報名網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新選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新選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督
(一)選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嚴肅選聘紀律。對有下列違規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l.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選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選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管理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在公開選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市紀委監委對本次公開選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六)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市紀委監委舉報電話:0312—2313140
(七)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電話:0312—2589823
市教育局電話:0312—2105623
市衛健局電話:0312—2560358
特別提示:在公開選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調整,將在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定州市選聘報名網公布,請廣大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