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民政局采納對2024年農村互助養老幸福院建設工程工作方案的意見匯總
按照河北省2024年民生工程分解任務,我局就承擔的農村互助養老幸福院建設工程進行了認真研究,制定了《定州市農村互助養老幸福院建設工程工作方案》。依據《定州市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事項管理辦法》,我局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民政局公眾號、單位公示欄、設置意見箱等多種方式,利用30天時間,廣泛發動公眾參與,共收集整理公眾意見、建議589條,梳理出16個問題。我局對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了反復討論,確定采納4個意見、建議,并研究了具體修改意見。一是建設資金來源問題。修改意見: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委會統籌各類資金實施建設,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參與,支持和資助幸福院建設。符合申領建設補貼條件的幸福院可按照河北省民政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省級財政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民〔2019〕107號)文件精神,申領省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獎補資金(幸福院建設補貼),新建的補貼20萬元,改建的補貼10萬元。二是幸福院建設標準問題。修改意見:幸福院建筑面積原則上不低于200平方米,院內實現硬化、綠化、美化、亮化;幸福院應根據老年人的實際需求,設置休息室、廚房、餐廳、文體活動室等功能室和室外活動場所,配備適宜的生活起居、休閑娛樂等設施,以及必要的標志標識。三是村內不適合建設幸福院的問題。修改意見:鄰里互助點作為農村互助幸福院的補充,根據農村互助幸福院分布情況,合理規劃設置,可依托村委會以及其他農村公共便民服務設施設置,也可利用閑置學校、住宅等資源,做到“有場地,有制度、有標識”。四是規范命名問題。修改意見:幸福院的名稱以“定州市+鄉鎮(街道)+村+互助養老幸福院”規范命名。鄰里互助點的名稱以“定州市+鄉鎮(街道)+村+鄰里互助點”規范命名。五是幸福院和鄰里互助點服務功能問題。修改意見:幸福院結合實際,探索開展以下服務:提供集中居住服務;提供集中就餐服務;提供助餐、代購、日間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組織開展文化娛樂、休閑健身等老年活動;開展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巡訪關愛服務;其他為老服務。鄰里互助點結合實際,探索開展以下服務:開展助餐、代購、日間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務;組織開展小型文化娛樂活動;開展農村特殊困難老年人巡訪關愛服務;其他為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