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西城區街道辦事處
行政處罰決定書
定西街道罰決〔2024〕01-003號
支永奇 :
身份證號:13243919xxxxx16 ,電話:13833xxxx2 住址:河北省定州市西城區支白土村xx號。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幫扶工作組推送,本機關于2024年11月23日對你在定州市西城區支白土村自家開荒地露天焚燒秸稈雜草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你于2024年11月23日下午,你在西城區支白土村自家開荒地內清理秸稈雜草時,因無法處理,引燃秸稈雜草,產生大量煙塵,污染嚴重。上述行為違反了《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
我單位執法工作人員李幸哲(執法證號:03000196019)、王芳(執法證號:03000196011)為該案件承辦人。
以上違法事實有以下證據證實:
1.詢問筆錄,確定了違法當事人主體及違法事實。
2.檢查(勘驗)筆錄,確定了對露天焚燒雜草現場的檢查情況。
3.現場照片證據,確定了露天焚燒雜草后現場的現狀。
4.影響資料等,記錄執法過程。
現依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枯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在禁止燃放區域或者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時燃放煙花爆竹,或者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的規定;《定州市西城區街道辦事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二條的規定,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以人民幣2000元(貳仟圓)整罰款。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罰款繳至我單位指定的罰款代收機構定州市財政局匯繳結算戶,賬號:13001666108050000235,開戶行:建設銀行定州支行,地址:定州市中山中路。逾期不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定州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罰沒許可證編號:罰證字第05040109號
定州市西城區街道辦事處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