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統計局
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統計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工作部署和定州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市局黨組研究決定制定2024年“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現予以公示。
一、雙隨機抽查目的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要求,深入推進內部聯合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進一步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高調查對象依法統計意識,提升源頭數據質量。
二、雙隨機抽查對象和內容
(一)檢查對象:全市正常生產經營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資質內建筑業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
(二)檢查內容:一是調查對象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依法開展統計工作情況。二是調查對象主要經濟指標,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包括總產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包括商品銷售額、營業收入,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包括營業額、營業收入,資質內建筑企業包括資質內建筑業總產值,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包括商品房銷售面積,規模以上服務企業包括營業收入、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增值稅、本年折舊、營業利潤,及相關企業的能源消耗、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企業研發情況等。
部門聯合抽查檢查內容是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和統計資料管理制度情況,以及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情況。
三、雙隨機抽查方式和原則
(一)雙隨機抽查方式:一是使用河北省雙隨機執法監管平臺,結合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對統計監管對象進行隨機抽選,隨機匹配檢查人員。二是開展現場統計抽查。現場觀察、詢問,依法調取檢查對象的有關資料,核查認定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情況及相關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現場制作《定州市統計抽查現場筆錄》《定州市統計抽查詢問筆錄》,為下一步檢查結果異常的轉入立案查處程序提供證據支撐。
(二)雙隨機抽查原則:按照河北省雙隨機抽查和“一業一查”部門聯合隨機抽查通知精神,堅持內部抽查和部門聯合抽查相結合的原則。一是統計系統內部雙隨機抽查。按照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兩年內不對同一企業進行再次檢查(重點監管的除外),年度抽查對象不少于監管對象總數的5%。二是部門聯合抽查。推進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機制,按照統一謀劃、主管部門牽頭、積極參與的原則,按照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結合監管實際,科學合理確定部門聯合抽查數量,使部門聯合抽查成為日常監管的主要監管方式。三是全程落實“三項制度”。執行河北省統計局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施辦法。除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行政處罰信息。
四、雙隨機抽查時間安排
(一)4月12日前,公示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實施方案,完成一單兩庫核準工作,檢查對象的抽取工作等前期準備工作。
(二)4月15—10月31日,根據抽查對象年度統計工作進展適時開展現場核查。按照市雙隨機辦工作部署,按時參與其他相關部門發起的部門聯合抽查,按照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進行現場核查。
(三)11月28日前,完成抽查結果復核、評審、鑒定、錄入、公示、總結上報等工作。
五、雙隨機檢查結果的運用
現場抽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履行審查、評議、審批手續,對隨機抽查結果正常的,及時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為開展協同監管創造條件。對存在問題的責成被檢查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對問題突出的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河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立案查處。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依法開展聯合懲戒。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的及時按程序移交相關部門追紀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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