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統計局
2023年“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23年河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冀雙隨機辦〔2023〕1號)要求和河北省統計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部署,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雙隨機執法檢查目的
(一)深入貫徹黨習近平總書記對統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中央《意見》、《辦法》、《規定》、《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文件精神和河北省《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深入推進部門內部聯合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提高依法統計意識,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源頭數據質量。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持續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加強統計監督,把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作為監管工作著力點,提升統計監督效能。
(三)在統計執法隨機檢查過程中保持與市紀委監委密切協作,切實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主體責任,緊盯數據生產源頭,嚴查真查、真管嚴管,切實做到監管到位、執法必嚴,貫徹落實河北省統計局關于持續推進“四個必查”“三個一批”工作部署。
二、雙隨機檢查方式和原則
(一)開展本系統統計執法檢查。按照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對四上企業統計調查對象開展抽查,實施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年度抽查對象不少于統計調查對象總數5%,確保全市統計執法隨機抽查“全覆蓋”、“無盲區”。
(二)依法依規落實監管抽查責任。堅持規范透明原則,遵守監管抽查工作規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事項、抽查計劃、抽查結果都要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實現陽光監管,杜絕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
(三)開展部門聯合抽查。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機制,按照統一謀劃、主管牽頭、積極參與的原則,按照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結合監管實際,科學合理確定聯合部門數量,在兼顧成本與效能的前提下,不斷擴大部門聯合隨機抽查的覆蓋面、占比率,使部門聯合抽查成為本地區日常監管的主要監管方式。
三、雙隨機檢查對象和內容
(一)檢查對象:全市在統正常生產經營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資質內建筑業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等。
(二)檢查內容:一是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情況,包括依法提供統計資料情況、依法建立統計臺賬、統計資料管理以及執行網上直報制度情況。二是主要經濟指標:規模以上工業包括總產值、營業收入、利潤總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包括商品銷售額、營業收入,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包括營業額、營業收入,資質內建筑業包括資質內建筑業總產值,房地產開發經營包括商品房銷售面積,規模以上服務業包括營業收入、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增值稅、本年折舊、營業利潤,能源專業包括原煤加工量、煤炭消耗量、用于原材料消耗量,勞動工資專業包括從業人員期末人數、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企業研發情況包括研究開發人員合計、研究開發費用合計等。
四、雙隨機檢查時間安排
(一)4月14日前,公示2023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完成一單兩庫核準工作,人員選配及培訓工作,檢查對象的抽取工作等前期準備工作。
(二)4月17—10月31日,開展實地開展雙隨機檢查,在檢查前事先通知被檢查對象,適時參與其他市直部門發起的部門聯合抽查,按時完成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三)11月1—30日,完成執法檢查結果復核、評審、鑒定、錄入、公示、總結上報等工作。
五、雙隨機檢查結果的運用
抽查檢查工作結束后,履行審查、評議、審批手續,對隨機抽查結果正常的,及時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為開展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創造條件。對存在問題的責成被檢查單位及時進行整改;對統計違法行為,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河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立案查處;符合《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辦法》規定的一般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在相關平臺上予以公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六、雙隨機檢查保障措施
(一)加強督導檢查。領導小組加強對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指導雙隨機抽查工作依法開展。指導執法人員要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履行職責分工,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地進行事中事后監管。
(二)嚴守執法程序。執法檢查人員遵守和服從全局統一領導,嚴格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杜絕任意檢查和執法擾民,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三項制度,既做到事前行政執法公示、事中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后對行政執法情況公示。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
定州市統計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