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冀定)應急罰〔2024〕執法一中隊 0019 號
被處罰單位:河北xxxx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定曲路xx學院西校區(原xxxx)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張xx 職務:經理
郵政編碼:073000 聯系電話:158xxxxxxxx
違法事實及證據:2024 年06 月28 日,我局執法人員在河北xxxx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單位1.未按照AQ8011-2023 國家強制性標準配備相相適應實訓實操教學設施;2.公共科目未按照大綱要求組織教學,壓縮培訓學時,未開展心肺復蘇和創傷包扎培訓,以視頻講解代替;3.抽查2024559 期次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初領證檔案,檔案管理不規范,未留存實操培訓視頻檔案。
主要證據包括:證據一:《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冀定)應急責改〔2024〕執法一中隊0019 號;證據二:《調查詢問筆錄》一份。
以上事實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六條第一款、第十五條 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二)、(三)項并遵照《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其中第一項適用幅度中嚴重違法情況的規定,處5000 元以上1 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二項適用幅度中嚴重違法情況的規定,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項適用幅度中一般違法情況的規定,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人民幣14000元(壹萬肆仟元整)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保定銀行定州支行,賬號130607408012011200005063,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定州市應急管理局(印章)
2024 年08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