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民政局
關于對本行政區域內公墓監管
抽查方案
根據《2024年河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2024年定州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局對本行政區域內公墓監管共1家,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三條、《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要求,民政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公墓日常監督管理。根據“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制定本抽查方案。
一、抽查原則
抽查工作堅持依法、公正、公開、規范的原則
二、抽查主體和對象
抽查主體由定州市民政局執法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執行抽查任務。抽查對象為本行政區域內公墓,即定州市中山福壽園。
三、抽查方式
對本行政區域內公墓抽查比例為100%。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查驗的方式開展抽查工作。
四、抽查內容
重點就公墓服務品質、經營情況、墓區建設情況等方面進行檢查。
五、抽查時間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組織實施
(一)抽查任務分工
1、民政局負責方案的制定,并通過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隨機抽取檢查對象。
2、在要求時限內完成對涉及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的檢查、錄入、公示 。
(二)檢查方式及要求。
1、市民政局分別隨機選派2名執法人員,組成聯合執法組,對抽查對象實施聯合檢查,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2、抽查事項的檢查可以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其他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3、檢查過程中,要認真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31號)要求,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按照檢查工作規范進行。
4、對抽查對象實施行政檢查,對抽查事項及內容,應當一次性完成檢查,不得出現重復檢查、多頭執法等現象,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三)抽查結果公示。
1.抽查結果公示路徑。抽查檢查工作結束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河北省雙隨機工作平臺,歸集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抽查結果公示時限。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記于市場主體名下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三)抽查結果后續處理。
在部門聯合抽查過程中,發現被檢查對象存在違法行為的,要按照部門職責和管轄權限依法予以處理;檢查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應當依法有關部門處理。
抽查檢查結果的公示只針對檢查行為本身,后續對檢查對象作出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結果信息應按照規定程序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