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時間
(一)申報期。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個體工商戶登錄全國“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培育平臺進行自主申報,或者由相關部門出具推薦表進行申報。
(二)評審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此期間個體戶不可再申報,市場監管部門要在此期間完成復核并報送上級市場監管部門。
二、“名特優新”概念
(一)“名”為“知名”個體工商戶: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在定州市及以上行政區域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擁有商標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表彰獎勵等。
(二)“特”為“特色”個體工商戶:依托定州市文化和旅游資源,經營旅游接待、餐飲服務、手工藝制作、土特產品銷售等地方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獨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獲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等。
(三)“優”為“優質”個體工商戶:長期誠信經營超過一定年限;擁有定州市或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遺工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工匠等傳統文化標志;經營者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技能榮譽;經營者擁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并實際從事關聯行業;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等。
(四)“新”為“新興”個體工商戶: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當時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依托互聯網從事文藝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等活動,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等。
三、分類標準
(一)基礎標準(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上一年度年報中填報的銷售額或者營業收入在60萬(含)以上的;
2.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稅款;
3.上一年度以單位形式為員工(含經營者本人)繳納社保的記錄;
4.相關部門推薦認定;
5.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經營的個體工商戶。
(二)否決事項:
1.個體工商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分類入庫:
(1)申報或推薦之日前2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有公示的罰款等行政處罰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復的;
(2)上一年度曾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上一年度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黑榜”的;
(5)未正常經營的。
2.已入庫個體工商戶被認定為以欺詐、賄賂等手段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撤銷認定,移出名錄庫,自被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3.被評定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并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評定機構可暫停直至取消相應稱號,并予以公示。稱號被取消的,自取消之日起,相關個人或品牌持有人3年內不得參與評定。3年屆滿后,其所在單位可重新申請評定。
(三)具體標準:
1.申請評定“名”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經營的產品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經營者/經營產品曾獲省、市級及以上榮譽;
(2)擁有辨識度、顯著性、標志性的經營字號、自主品牌、商標或專利權(個體工商戶申請或經營者個人申請的商標均可);
(3)在本市或在相關網絡平臺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
(4)經營同一字號的3家(含)以上門店;
(5)屬于放心消費示范單位;
(6)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榮譽等,如被評定為定州市或縣級以上黨建工作示范點、共產黨員示范戶(店)等;
(7)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自營產品獲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行業協會評選的榮譽;
(8)其他經屬地鄉鎮(街道)、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平臺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知名”類的。
2.申請評定“特”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持有或使用地理標志商標(個體工商戶申請或經營者個人申請的商標均可);
(2)從事本地范圍內傳統特色產業、農業品牌等行業,持有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認定登記、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等具有一定行業引領作用的資格證書;
(3)經營手工藝制作、土特產銷售、旅游接待、特色農家樂或特色餐飲店等,在本市區域內有一定知名度;
(4)其他經行業、產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特色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特色”類的。
3.申請評定“優”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經營項目屬于民間傳統藝術或民族文化等傳統文化標志;
(2)經營者持有曾獲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縣級及以上技能榮譽;
(3)經營者擁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入選縣級及以上技能人才培養項目,并從事關聯行業;
(4)取得國內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等;
(5)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評選的“全國先進個體工商戶”,定州市、鄉鎮街道以上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會推薦、表彰的優秀個體工商戶;
(6)以弘揚民間傳統技藝、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任的“老工匠”“老藝人”,或者呈現小而美、小而精、小而專、小而優,長期經營超過5年,有納稅記錄的個體;
(7)其他經民宗、文化旅游部門基于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等領域的職能和優勢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優質”類的。
4.申請評定“新”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定州市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
(2)依托互聯網從事網店銷售、直播帶貨、網絡創作、網絡中介、自媒體、遠程服務等,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等;
(3)經營者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擁有用于高技術研發的專業設備;
(4)其他由科技、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托在制造業、科技創新、食品藥品等領域的職能優勢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新型”類的。
四、申報方式
申報操作視頻(電腦版)
申報操作視頻(手機微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