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部分涉企政策文件的通知
定政辦字〔2024〕36號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廢止部分涉企政策文件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按照《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司法廳關于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下列涉企政策文件予以廢止,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關于印發扎實穩定全市經濟運行的一攬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定政發〔2022〕15號
二、《關于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定政辦〔2020〕3號)
三、《關于鞏固全市經濟回升向好勢頭的十七條措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