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2年8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冀政辦字〔2022〕115號,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意見》的印發,為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服務保障農業農村現代化,進一步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現代治理能力和水平,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發揮重要作用。冀交安辦要求各地交安委及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將貫徹落實《意見》的情況報省交安辦,為切實貫徹落實好《意見》,經充分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形成《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主要內容
《方案》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結合我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堅持以政府領導推進多元共治為主線,以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為導向,以防事故、保安全、惠民生為驅動,圍繞責任落實、力量統籌、隱患治理、客運安全、執法管控、科技應用、事故調查評估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多個方面,對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特別是進一步明確了鄉鎮政府對交通安全的屬地責任,明晰了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壓實了相關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對夯實農村交通安全基礎、推進“兩站兩員”實體化運行、嚴格開展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等提出明確要求,著力破解影響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瓶頸難點問題。
三、出臺意義
近年來,我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但是農村地區交通事故多發的態勢沒有徹底改變。特別是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加速,農村地區交通發展需求、組織形態、出行方式深刻變革,新老問題交織,管理矛盾突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面臨著嚴峻挑戰。《方案》的出臺,對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作用,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新格局,全力預防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服務保障農村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